(资料图)
新京报讯(记者陈琳)8月14日,在国新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介绍,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不断完善,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设立了全国外商投资投诉中心,并在地方设立了省、市、县三级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机制和机构2800多个。
近日,国务院出台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》,《意见》专门列出了“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”的章节,对健全外商权益保护机制等提出新要求。
朱冰表示,一直以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相关工作,2006年,商务部就发布了《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》,受理并协调解决了外商投资受到行政侵权的相关事项。自2020年1月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实施以来,外商投资法也明确要求,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,并对相关制度进行了细化规定。为了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,2020年8月商务部修订发布了《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》,于10月1日正式实施。
他介绍,《投诉工作办法》实施以来,投诉机制不断完善,有效保护了外商企业合法权益。在制度建设上,各省(区、市)都制定了本地区的投诉办法或工作指南。在机构建设上,在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设立了全国外商投资投诉中心,并在地方设立了省、市、县三级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机制和机构2800多个。
为便利外国投资者、外资企业有效运用这一机制,商务部每年更新发布《中国外商投资指引》,刊载投诉中心办事指南、投诉工作机构名录、投诉工作基本流程等内容。办事指南、机构名录也在商务部官方网站公开发布。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可以通过投诉机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反映问题困难,提出政策建议。
朱冰表示,下一步,商务部将贯彻落实《意见》的有关举措,持续加强外商投资投诉工作,进一步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。充分发挥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作用,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、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、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机制等多种渠道,主动收集并推动解决外资企业的问题诉求,构建多层次、全覆盖的工作网络,共同形成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合力。
编辑 刘梦婕
校对 刘越
标签: